阿拉伯语
一、培养目标及规格:
(一)培养目标
本专业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,坚持立德树人,以阿拉伯国家国别和区域研究为特色,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阿拉伯语语言基础,熟悉阿拉伯伊斯兰文化,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深厚的家国情怀,且能为外交、经贸、文化、新闻出版、教育、科研、公安、军事、国家安全、旅游等单位承担阿拉伯语翻译、研究、教学、管理工作的应用型、复合型人才,服务“一带一路”走深走实,促进中阿民心相通。
(二)培养规格
1、了解阿拉伯语语言文学、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以及阿拉伯国家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历史等方面的概况;
2、阿拉伯语听、说、读、写的基本技能;
3、熟练运用第二外语——英语,适应广泛的社会需求。
二、培养方案基本框架:
(一)准予毕业课程学分:166 学分;其中公共必修课 38 学分、公共选修课 12 学分、外语必修课 16 学
分、专业必修课 91 学分、专业选修课 9 学分;
(二)课程总学时:2699 学时;
(三)教学总周数:127 周;
(四)撰写毕业论文:7 周,4 学分;
(五)毕业论文时间安排: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五月底。
三、专业主要课程:
(一)基础阶段:
必修课:基础阿拉伯语(basic arabic)、阿拉伯语阅读(arabic extensive reading)、阿拉伯语视听(arabic
listening comprehension)、阿拉伯语语音(arabic voice and reading)、阿拉伯语口语(oral arabic)等。
(二)专业阶段:
必修课: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选读(selected reading in arabic literature)、阿拉伯政治外交与中阿关系(readings in arab politics and diplomacy)、中阿文化交流(cultural exchange between china and arabic countries)、阿拉伯语写作(arabic writing)、高级阿拉伯语翻译(advanced interpretation)。
四、主要实践环节及时间安排:
军事训练 2 学分、专业及毕业实习 2 学分、毕业论文 4 学分、社会实践 2 学分。
五、毕业要求:
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,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,
(一)遵守学校纪律,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合格;
(二)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,获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;
(三)完成毕业论文,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。经所在院部教学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审核鉴定后,准予毕业。